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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桑葉

馬桑葉
(《本草便方》)

【來源】為馬桑科植物馬桑的葉。

【植物形態】馬桑(《草木便方》),又名:醉魚草、魚尾草、扶桑、鬧魚兒、蛤蟆樹、上天梯、藍蛇風。
落葉灌木,高至6米。葉對生;橢圓形或廣橢圓形,長3~7厘米,寬2~3.5厘米,微尖頭,圓腳,基脈3出,表面鮮綠色,兩面均無毛。總狀花序,側生於上年枝上,長4~6厘米,基腳不帶葉,或僅有葉1~2片,雄花序先葉開放;花小形,萼片5,覆瓦狀排序;花冠5瓣,稍帶綠色或紅色,花瓣較萼片為小,但於花後增大變成肉質,包被果實;雄蕊10,花絲短;子房上位,心皮5個,分離,每心皮內有倒生胚珠1顆,花柱分離,絲狀,被有乳頭狀突起。瘦果5個,外包肉質花瓣,熱時花被由紅色轉為紫黑色,有甜味,但有毒,不可食。花期4~5月。果期7~8月。
生長子山坡或山溝中。分佈山西,陝西、甘肅、河南、湖南、湖北、四川、廣西、貴州、雲南等地。

本植物的根(馬桑根),樹皮(馬桑樹皮)亦供藥用,另詳專條。

【攫取】4~5月采收。

【性味】辛苦,寒,有毒。

1《貴陽民間藥草》:"辛苦麻,有大毒。"

2《貴州草藥》:"性寒,味辛,有毒。"

【功用主治】治癰疽,腫毒。疥癩,黃水瘡,燙傷。

1《草木便方》:"治風目,癰疽,腮腫風毒,塗四肢麻木不仁。"

2《分類草藥性》:"治火傷,調香油搽塗。"

3《重慶草藥》:"干葉粉,可以收黃水,止癢,治癢瘡,癩子。"

【用法與用量】外用:搗敷、煎水洗、研末摻或調敷。

【選方】1治腫瘍:馬桑葉煎水洗。(《湖南藥物誌》)

2治疥瘡:馬桑葉,地星秀等分為末,調油搽。(《貴陽民間藥草》)

3治目赤痛:馬桑葉。大血籐葉,搗爛敷。(《湖南藥物誌》)

4治外痔:馬桑葉適量,煨水洗患處。(《貴州草藥》)

5治頭癬:馬桑嫩葉一兩,搗絨,加硫黃粉三錢,花椒粉一錢,用菜油適量調勻,搽患處。(《貴州草藥》)

【臨床套用】治療精神分裂症
取鮮馬桑葉或莖(莖的直徑1~2.5厘米,切片),水煎兩次,合併濃縮成100%煎劑供口服。給藥量1次約相當生藥2~4克/公斤體重(如馬桑葉採回放置過久,藥效減低,應適當增加用藥量)。治療時病員集中於治療室進行,專人護理。當日晨空腹給藥,然後讓病員臥床休息。一般給藥後0.5~1小時左右可出現藥物反應:噁心、嘔吐,出汗及肌肉抽動,全身痙攣等癲癇樣發作,約經8小時藥物反應逐漸消失,即可送回病室繼續觀察.如服藥後癲癇樣發作頻繁、發作間隙縮短,可給予速效的抗癲癇藥物(異戊巴比妥鈉0.5克或安定注射液10毫克,肌注、靜注均可);如反應並不劇烈,可不作特殊處理,但宜在當天治療結束時肌注苯巴比妥鈉0.1克,以防離開治療室後發生癲癇。經治128例(其中29例結合其它療法),結果痊癒(精神症狀完全消失,自知力恢復,對環境適應良好)33例,顯著好轉(主要精神症狀基本消失,有初步自知力,與環境接觸良好)21例,好轉(主要精神症狀減輕,生活可以自理,但缺乏自知力)23例,無效61例。總有效率約60%,痊癒率25.8%。其中單獨用馬桑煎劑治療99例的療效為:痊癒18例,顯著好轉14例,好轉18例,無效49例。在有效病例中約80%以上在治療7天以內即顯效果,最快者只1~2日。

為觀察藥物的毒性作用,治療中對96例患者進行了肝功能檢查,結果9例有明顯改變,但未見黃疸、肝區疼痛等急性中毒性肝炎表現,僅少數病例有厭食及肝腫大;部分患者經尿一般檢查,少數尿中有少量紅、白細胞和微量蛋白,幾天後便恢復標準;部分病例還進行了血糖和血清電解質的觀察,結果均無明顯改變。治療中少數病例由於藥物的反應還曾引起一些併發症,如嘔吐劇烈者發生少量胃出血,嘔吐物呈咖啡色(此時給予阿托品皮下注射);或癲癇發作時引起下頜及肩關節脫臼、胸椎壓縮骨折、門齒鬆動。此外,有1例患者服藥(相當於生藥125克)後產生癲癇頻繁發作和中毒性休克,經及時搶救而轉危為安。鑒於本品有一定的毒性,服藥後反應比較劇烈,故凡內臟器官患有嚴重急慢性疾患及體質衰弱或年齡過大過小者,均不宜用本藥治療。一般病員,治療前也應作血、尿一般及肝功能檢查,必要時進行胸透;為了保護肝臟,治療前後宜每天給予白糖及維生素;癲癇發作時除給予抗癲癇藥物外,還應注意保護關節,以防止和減少脫臼、骨折等併發症的發生。經驗證明,為了獲得良好的治療效果,藥物劑量宜根據病員初次治療反應情況適當增減,一般以將劑量控制在治療中癲癇大發作不超過5次為宜。重複治療數次亦有必要,一個療程可試定為3~5次,每次間隔時間可試定為5~7天。實踐表明,本品對一般病程較短者療效較佳,但也有少數病程較長曾經多種治療無效的患者,經改用馬桑治療而獲愈。馬桑對精神分裂症的各種常見症狀均有一定效果,似無明顯選取性。本法與其它治療精神分裂症的一些方法結合使用,可以互相補充,提高療效,鞏固效果。在治癒及顯著好轉的病例中,有少數(約占30%)在出院前病情有所波動,再用馬桑治療時,或有效,或無效;也有部分病例出院後病情復發。因此,對治療有效病例,在出院前後當給予鹽酸氯丙秦或奮乃靜以鞏固療效。值得重視的還有,藥物制劑對臨床療效有很大影響,例如新鮮制劑反應快、療效高,而制備後擱置過久的則反應慢、療效低;馬桑藥材貯存時間的長短,對療效影響尤為明顯,特別是馬桑葉採回後藥效即逐日降低,干馬桑葉幾無藥效,馬桑莖的情況不如馬桑葉明顯。因而製成的煎劑,用量需逐日適當增加,才能產生反應,從而獲得療效。

【中毒與解毒】誤食馬桑可引起輕重不等的中毒。初期症狀是在食後0.5~3小時內感頭昏、頭痛、胸悶、口涎增多、噁心嘔吐、全身瘙癢、疼痛、灼熱、腹痛等。輕者逐漸自行恢復,重者遍身發麻,心跳變慢,血壓上升,呼吸增快,反射增強,常突然驚叫一聲,隨即昏倒,繼以抽搐。抽搐為陣發性,數分鐘至半小時1次,持續3~4分鐘後停止,進入昏睡狀態,出現深長呼吸。間隙期間患者意識可呈半清醒狀態。如見煩躁不安,則為再發抽搐的先兆。解救方法:採用催吐、解痙、防止呼吸道感染及補充液體等措施。驚厥可採用苯巴比妥,如未顯效,可吸入少量乙醚(5~15毫升);心臟搏動緩慢或有虛脫現象可用咖啡因等,但可拉明應避免使用;中毒解救過程中不宜用嗎啡類麻醉藥,禁用酊劑及其他含酒藥物。除中毒深者因抽搐頻繁致呼吸停止而死亡外,一般在抽搐停止後,意識逐漸清醒,經2~3日或多至1~2周可恢復標準。發生抽搐的病例,恢復後常有記憶力損害,個別還出現無端發笑、發呆及言語障礙,半年後才完全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