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理財誤區解析 – 創業故事
一、籌資比用資更重要
現實中,企業的財務經理總將“資金緊張”掛在嘴邊,並常常為籌資疲於奔命,認為企業的理財目的就是籌資,只要籌到資金便是見到了效益。但事實上,很多企業的資金並不缺乏,缺乏的是營運資金以及保值增值的能力。這必然導致優質資產少,劣質資產多,資產流動性差,變現能力不強。一個企業應擁有多少資金,必須與其自身的經營規模、投資方向相適應,一味追求取得增量資金而盤活存量資產,往往是其經營失敗的禍根。 另外,任何從籌資通路融來的錢都不是免費的“唐僧肉”,而很可能是一塊“燙手的山芋”,因為資金的提供者總要獲得期望中的收益。企業沒有好的投資項目,或投資收益遠低於籌資成本時,不如不籌資。“企業是在為銀行打工”,形象地反映了某些經營者的這種狀態。 二、發股票比借貸好 不少企業的大股東將股權融資視為“不需要還的錢”,這是因為小股東對公司的經營和分紅都沒有發言權,但這種轉型期的特有現象不會持久。 1993年,廣西玉柴為了融資曾向新加坡豐隆出讓了不到30%的股權,後者歷年得到的分紅早已超過當年的投資。但為了維護自己在玉柴的權益不被稀釋,豐隆在玉柴美國再融資、回歸A股等方面頑強抵抗。玉柴奮鬥了十幾年,仍無法擺脫豐隆股權這道“緊箍咒”。 事實上,歐美成熟企業在融資中嚴格遵從所謂的“啄食順序”:先內定融資後外部融資,先債權融資後股權融資。因為股權融資必須讓渡公司的一部分控制權,綜合比較是最昂貴的融資模式,越是效益好的公司越應當避免這種融資模式。 三、舉債經營可以充分利用資源 當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高於借貸利率時,舉債經營可以發揮財務槓桿的作用。這樣也能盡可能多地佔用資源。 舉債經營的另一個好處稱為“稅收檔板兒”。各國的稅收法規都容許企業將債務利息在稅前扣除。假設某公司以自有的1億元作為流動資金,當年取得2000萬元稅前利潤、需交納所得稅660萬元,稅後淨利潤為1340萬元。如果該公司舉債1億用作流動資本,當年息稅前利潤達4000萬元,支付年息500萬元(產生165萬元的“稅務檔板兒”),需交納所得稅1155萬元,稅後淨利潤為2345萬元。 但舉債經營也增加了企業經營的風險,一旦企業通過舉債獲得的資金所創造的利潤連債務成本也負擔不了,企業就會面臨相當大的還款壓力,甚至被逼破產。還看上面的例子,如果因市場變化公司本年沒有利潤,如果年初舉債1億元就不得不償付500萬元利潤。所以,一般公司都會將資產負債率控制在50%以內。 四、暗虧比明虧好 有些企業不願意公佈其真實經營狀況,粉飾報表、操縱利潤,製造虛假繁榮。還有些企業認為沒有變現的損失不是損失,導致資產質量下降,獲利能力削弱。 比如,2002年顧雛軍接手科龍後出台的2001年報披露的虧損額達到驚人的15億元。其中,“呆滯存貨撥備”為2.82億,占產成品的25%(1999和2000年該項撥備分別占產成品的6%和11%);在編製2002年報時,又將上一年度的計提“回撥了”1.98億元。圍繞著計提的一增一減,就產生了近5億元的業績差。2002年科龍的毛利潤率比2000年增加了5.07%、營業費用占營業額的比率較2000年下降了7.5%、管理費用占營業額的比率較2000年下降了14.87%(降至不可思議的1.57%)。一系列的報表粉飾,對顧雛軍創造“接手科龍,一年扭虧”神話功不可沒。 粉飾報表的確對企業年報有相當大的影響,但企業經營卻沒有實質的改觀,通過計提、預付、攤銷等手段“調節”利潤的作法猶如飲鴆止渴。 五、資本增值重點在資本擴張 資本的本質屬性是追求價值增值,於是很多企業把資本擴張放在其經營的首要地位,特別是一些新的公司或新上市公司,其擴張的通路主要是通過收購、兼併或大比例送轉股票,把大量資產裝進上市公司,以求獲得更高估值。 但當企業擴張時,業績增長應當與資本增長同步或是應當超過資本擴張的步伐。近年來不少上市公司大比例送轉股票後,每股收益所表現的業績出現同比例但反方向的下滑,從而使其股價由“貴族”淪落為“垃圾”。 由此可見,資本擴張雖然是必要的,但必須有限度,企業必須在業績增長有保障的前提下,根據自身的情況決定擴張的步伐。 六、只要是現金都可以用來理財 有些企業認為,只要是手中有的現金,不管是儲備的流動資金,還是向銀行貸款的資金,只要沒有花出去,都可以當作“閒置資金”拿來理財。 事實上,在決定對外投資之前,企業要分析手頭的富裕資金是否“自由”,這筆錢的抽出會不會對公司運營和未來發展構成不利影響。比如,一個飯館年終結算淨利潤達50萬元,但明年要花費20萬進行局部裝修及添置廚具(屬於追加投資);考慮農副產品的上漲和人工成本提高,還需增加10萬流動資金(屬於追加運營資金)。所以,這家飯館老闆年終可以放心拿回家的錢只有20萬元。 “自由現金流”是指未配置利潤扣除追加投資和追加運營資金之後的部分,通俗地說,自由現金就是與企業標準經營無關的閒置資金。當年史玉柱將資金從“腦黃金”保健品公司抽離去建巨人大廈,動用的就不是自由現金,最終導致整個公司被拖垮。而後來他將從“腦白金”賺取的豐厚利潤的一部分(約3億元)購入民生和華夏兩家銀行上市前的“原始股”,就是用閒置資金來理財,獲得超過百億的收益。 七、自己參與管理的項目比投資理財產品更放心 第一代企業家,很多都是靠自己的勤奮,將企業做到一定的規模,一旦他們在某一個領功能變數完成了,就相信在別的領功能變數也會完成,於是寧願自己投資項目,也不會將企業的錢去炒股、買基金、做風投,因為那是請他人操盤,不放心。 但事實上,這樣做的風險比投資理財的風險更大。比如公司今年投資一個1000萬元、與主業無關的項目,第二年起每年有2000萬元產值、150萬稅後淨利潤,項目續存期為10年。那麼這個項目的內定收益率(IRR)為8%.可以用5年期國債5.74%的年息作為項目的機會成本——1000萬投入項目就不能買國債吃利息了。在做出項目決策時不可忽視機會成本。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不能只看到8%的年收益率,扣除5.74%的機會成本,項目最多可帶來2.23%的額外收益,也就是每年22.3萬元。 買國債是多麼省心、安全。而投資、管理一個1000萬元的新項目要耗費多少時間和精力,要擔多大風險?就為多收益20多萬元值得嗎? 八、公司應積極為股東委託理財 2007年中報顯示,上半年1220家上市公司非營業外收入合計859億元,佔到利潤總額的21.54%.除去金融類上市公司,投資淨收益合計731億元,佔到三項非營業收入的八成多。所以有些股東認為,管理層應該積極將閒置資金委託理財,提高業績。 但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分紅或回購股份是公司自由現金去向的偏好。這樣做不僅使股東可以自主地運用財富,也降低了公司不當投資的風險和管理層的責任。 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現代公司,管理層只是股東的代理人。微軟度過高速成長期之後,就開始大手筆地分紅或回購股票,2005年度的分紅更是創記錄地達到324億美元!拿到現金的股東,則可根據自己的喜好去投資,而無關公司的風險。所以企業只有確信收益遠較股東自行投資為高且風險在可控範圍之內時,才可考慮對外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