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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創業嗎 – 創業邦

 大家對一個人最為普遍的印象,大都是說:某人有創意,有想法。我想,這一定是對那些年輕人最好的褒獎。

    在很多人看來,有創意,有想法,就意味著有一個可以預期的未來,可以持續成長的未來。

    其實,從創意到創業,有很長的路要走,有的人,最終都在這條路上跋涉,徘徊。

    有的人,有創意了,就要去創業。這是對創意的功利想法。

    也有的人,創業了,成天想著和別人不一樣,想用創意來打敗競爭對手,最後無果而終。其實,剛創業的人,是沒有對手的,對手就是自己,就是自己那顆太高遠的心。

    好創意固然有著它的價值,甚至價值連城。創意本身大都是在形式上,找到了讓人耳目一新的路徑,達到了一種特殊的溝通效果。

    好創意大都帶來事半功倍的效果。好創意更多時候,是配合一個更大的事情存在,要麼輔助於一個項目,創業家雜誌的牛文文曾經在微博上提醒那些準備創業的人:你沒有參加創業大賽拿過獎;沒有拿著白皮書挨個敲門找投資人。

    這兩句話,都說對了一半。參加過創業大賽,這是你瞭解整個創業過程的最佳路勁,對商業模式的反覆完善,也是自我的提升過程,但,拿獎不拿獎,因素很多,不必強求。

    敲門很重要,是否找投資人固然重要,但找到合作夥伴,更為重要。2011年5月11日,周鴻禕在微博上說:總有腦殘擔心寫PPT導致他的偉大創意被投資人抄襲,就此說明:點子最不值錢。再好的點子也要經得起挑戰通過討論才能改善,完成是靠長期不斷的嘗試修正和執行。投資者投的是團隊和人,好團隊才是稀缺資源,投資人巴不得有創業者玩命幹活呢。

    比如說一個電梯維修工,在維修過程中想到要在電梯間掛電視做廣告,這當然是一個天大的創意,可,對一個電梯維修工來說,根本就沒有這樣的執行力,去創造條件完成這個創意。

    可,當有一天,時任上海灘IT廣告老大的永怡總經理江南春有了此想法後,他熟悉的老朋友IDG給的資金,瞬間把這個創意提高到了可操作的層面。

    對普通人來說,好創意本身已經足夠,做一個創意的管理者,拿著它和別人合作,做你作為擅長的事情,這是最重要的。

    羅馬不是一日建成的。很多有創意的人,總想著有一天,這個創意能改變一切。其實,我們需要淡化“創意”的神話,不斷提高自己的執行力,日復一日、孜孜不倦地去提高自己的執行力。

    有時候,你以為已經有了一個絕好的創意,於是成天想的都是創業的事情。這是一種自我的誤解;有時候,你不覺得那些工作,會帶給你什麼?可,事實上,你已經不自覺地開始了創業。

    從這個意義上看,從創意到創業有多遠,有時是一紙之隔,有的是天涯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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