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故事:我所犯的那些入門錯誤 – 創業故事
2013年的8月25日,我和連客團隊的三個合夥人一起在打包清理我們辦公室中剩餘的雜物。合夥人J坐在地板上,調侃說“這已經是我第三次創業失敗了好不好?”其實他的意思是,2012年11月,他曾經負責關閉連客位於北京東四的辦公室,變賣了所有傢俱和辦公用品,打包撤出;2013年2月,他又一次和當時剛剛裁員一半的連客團隊一起清掃我們曾經的大辦公室(就是有四面巨大的黑板牆的那個),收拾東西準備撤出。這是他的第三次。扔東西、裝箱、搬運,承載無數加班夜晚的空間瞬間一片空蕩蕩。而連客,即將從一個公司轉變成一個由感興趣的人們一起兼職運營的項目。 人們總是想要遮遮掩掩自己的失敗。為了自己的名譽也好,形象也好,想要成為一個傳奇也好。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極少在大眾媒體上讀到鮮活、詳盡、真誠的創業失敗故事。 相反,好萊塢式的逆襲故事、完成案例們的“磚家解讀”每天都像病毒一樣前赴後繼地湧現在我們微博、微信的訊息流中。但正如邁克爾·劉易斯在2013年在普林斯頓的畢業演講上做說的,完成者總是高估了自己的決策,嚴重低估了運氣的重要性。 在社交媒體的拉近作用下,這製造了一種空前的假象。儘管完成者就像災難片的主角們一樣,每一個活下來的背後都躺著九百九十九個領了便當的龍套,但媒體就像是帶有欺騙性的攝影鏡頭一樣,讓你我很難感覺到這個懸殊的比例。更可怕的假象是,看著這些完成學的故事,人們會覺得自己只要有勤奮、聰明、堅持、意志力、和一些好的靈感,便也可以戰無不勝。這種“無知的樂觀”造成了很多天賦和生產力的浪費。 所以我決定做些不一樣的事兒。 雖然連客也有過一些讓人熱血沸騰的時刻,但我只想和大家細緻地分享我過去兩年中犯下的至少一百個大大小小錯誤,以及它們如何導致了失敗的故事。從“無知的樂觀”到“知情的悲觀”再到“知情的樂觀”,這些錯誤才是我這段美好經歷中最大的收穫。 忘了哪個智者曾說過,完成其實很簡單——你只要在每個階段都不犯那些最重要的錯誤就好。我很喜歡這句話。在這個完成學導師漫天飛舞的時代,我們已經很難聽到這麼真實又誠懇的話了。這麼說吧,雖然“每天早上打坐冥想15分鐘”對於創業者來說是一個好建議,但是傑夫·貝索斯很顯然不是因為這15分鐘的冥想才打造出亞馬遜帝國的(哪怕這個建議來自傑夫·貝佐斯本人)。更糟糕的是,我們一天又一天接受到的類似“140字的完成秘訣”幾乎數之不盡,而一個普通人很難同時做到它們。 相反,在創造一點什麼的路上避開一千個路障比同時滿足一千個“完成條件”的可操作性要高多了。完成的背後總是有蝴蝶效應般無法預見的原因,但失敗卻就是因為那麼千百來個錯誤。因此,我想將那些完成的案例放到一邊,只分享自己犯下的一百來個導致失敗的錯誤。 更重要的是,我的目的是將這些經驗和教訓分享給每一個普通人,而並非傳統意義上的創業者。因為正在讀這篇文章的你一定會用到它們——在你重新認識了創業這件事以後。 你可以創業嗎?看看鏡子裡的自己吧。其實任何學生、有日常工作的年輕白領、賦閒在家的孕婦、想要重新開始的中年人、甚至是已經退休的長者,都可以從生活中抽出一些看肥皂劇、打遊戲的時間來創造一點什麼,並從中獲得收益。這即是創業的開始。不要去考慮你是否能把它做得很大很有影響力,這是新手錯誤。而且創業並不是很多人想像的(或是媒體熱衷於報道的)那樣需要巨大成本。如果你剛剛開始創業,卻覺得自己動用了巨大的成本,你極有可能又犯了另一個新手錯誤。 最酷的部分來了——創造一點什麼(Hack Something)是人生最好的引路燈。大神Paul Graham曾經在他的日誌“邊緣的力量”(The Power of the Marginal)中寫過這樣一段話: 如果我可以回到我二十多歲時的年紀,我會告訴我自己去更多地做一件事情:一起創造一點什麼。當時的我像許多同齡人一樣,花了很多時間在思考和擔心我應該做什麼;我也花了一點時間嘗試著去創造一些東西。現在回過頭來看,我應該花更少的時間去擔心,花更多的時間去創造東西。當你不知道你該幹什麼時,做個東西出來。 (If I could go back and redo my twenties, there would be one thing I’d do more of: just try hacking things together. Like many people that age, I spent a lot of time worrying about what I should do. I also spent some time trying to build stuff. I should have spent less time worrying and more time building. If you’re not sure what to do, make something.) 很多人曾經問過我怎樣找到自己想要做的事,我的答案就是:做一些什麼(hack something)。如果你還沒有意識到的話,今天的網際網路上存在著大量免費的開放資源,每一個普通人都可以很容易地上手使用。它們使得一個人創業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便捷和低成本。 所以,我只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人們做一件事:去嘗試著創造一點什麼。 這會為你的生活開啟一扇門,帶來全新的機會和視野,讓你認識新的自己。而如果你也在過程中犯很多錯誤(幾乎是無可避免的),請發自內心的承認它們,好好總結,把它們真誠地分享出來,並學會享受這件事。這也是達到“知情的樂觀”的唯一模式。 最後,我想再一次感謝所有在過去的22個月裡關注、支援、說明和鼓勵過我和連客的朋友們。我也想感謝所有批評和吐槽過我和連客的朋友們,是你們讓我成長,並有勇氣和所有人分享我所犯下的錯誤(期待看到你想吐槽的那個吧)。我們還會繼續運作連客,並不斷思考如何讓更多人參與其中。而和你一樣,我自己Hack Something的旅程也才剛剛開始。誰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呢?這就是最吸引人的。 我最近一次走進地鐵裡的書店,看到暢銷書架上排序著一本本完成回憶錄,就在想今後應該多一些人把犯過的錯誤寫成這麼厚的書。少一些人將錯誤遮掩起來,更少一些憤世嫉俗的人在失敗以後對後輩們說“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別幼稚地掙扎了”這樣毫無貢獻的話。這樣世界才有希望變得更好。完成學聽膩了,我們需要更多正能量的失敗學:多做一些什麼,多樂觀地失敗幾次並從中成長。 因為一口氣吃不成胖子,我們得一個便當一個便當來。 入門錯誤一:過早產品化 連客最早的想法是做一個“與眾不同的經歷”的交易市場。換句話說,就是一個線下體驗式消費的淘寶。從第一天起,我就希望團隊可以盡快開發出一個原型產品。在做完市場調研、寫完商業計劃書、鋪完第一批線下合作方以後,我曾認為開發出一個原型產品是做這個項目的最首要的必要條件之一,所以這最終導致整個項目的進度極大地受限於程式員開發原型產品的速度。 而時間恰恰是創業最大的成本。 聽說過“精益創業”(Lean Startup)的人們都知道最小化可行性產品(MVP, Minimal Viable Product)的理念——即通過一個最小化、卻可以滿足核心需求的產品來測試市場的反應。MVP背後的核心原則就是減少時間成本。儘管如此,我仍曾錯誤地以為做MVP依然需要自主開發一個原型產品。 事實是,為了將一個項目推向市場,自己開發一個產品並不是首要條件,甚至不是必要條件。產品僅僅是將一個創意變成結構化、自動化服務的工具。但在你將創意變成自動化服務之前,你應該做的是首先通過人工的模式來確定你的創意是否可行,即尋找Product-Market Fit。然後再通過開發產品將這個創意轉化成可以通用的自動化服務。 換句話說,在你決定在開發一個自動販售機在地鐵裡賣飲料前,請先站在地鐵裡賣一個星期的飲料看看是否有人買單。這個道理聽上去簡單,但內含我自己,我見過太多的創業者將這兩步顛倒了過來。 在開發產品之前測試產品是否可行?是的。而且絕大部分的情況下,這都是可行的。有太多的方法可以實現這件事情。這個時代最偉大的事情之一就是有太多的開放資源可以供我們普通老百姓利用。建一個微博、建一個微信群、建一個論壇(豆瓣小組/百度貼吧)、開一個淘寶店、建一個基於模板的網站——這五個最大眾的工具上可以實現80%產品的創意。 如果重新做連客這樣的一個服務交易市場,微博+微信+淘寶已經足夠滿足90%的功能。但我們來舉兩個其它領功能變數的例子。 假設你想通過網際網路賣高端情趣內衣。你不應該一上來就開發一個B2C網站(儘管你可能認為高端的同義詞就是要有自己的網站)——你應該先開一個淘寶店。儘管你可能認為淘寶不夠高端,很多人在淘寶上完成地做著客單價五萬以上的商品生意。但考慮到開一個淘寶店要好幾天的時間,而時間又是最大的成本,你甚至不應該先開淘寶店。你應該先建一個微博(10分鐘),來發佈你要賣的情趣內衣的圖片和訊息。再建一個微信號(10分鐘)來將對你感興趣的人們新增為好友,通過微信建立你的核心客戶管理系統(CRM)。再找到兩三個充滿目的使用者的通路(線上或是線下皆可),將這個微博和微信的訊息散播出去,研究市場的反應。 同樣的,假設你想通過網際網路做一個建築領功能變數的線上教育社區。你不應該一上來就開發一個帶有視訊功能的社區網站,否則至少三個月就這樣被消耗掉了。你只需要豆瓣小組/百度貼吧/Discuz論壇+優酷。我想你懂我的意思了。Don’t go for fancy points. Being fancy is not why we build a startup. 記住,最重要的是你做什麼,而不是是否自主開發一個產品。 入門錯誤二:把創意當做機密 這可能是普通人在創業初期最容易犯的新手錯誤,當然內含我自己。如果你在讀以下故事的時候,忍不住地想說“傻叉啊”,那麼請答應我一件事,就是今後你自己絕對不會犯這個錯誤。 在做連客的前半年裡,每當被人問到連客究竟在做什麼時,我都會回答說:抱歉,我們簽了保密協定。事實上,為了讓每個全職和兼職的員工都能夠有這個聽上去很酷的借口,我們起草並讓每個員工都簽訂了一份正兒八經的保密協定(啊,真是浪費時間啊)。 當我在大半年以後意識到這件事情是有多麼的犯傻以後,我開始把自己放開,積極地答應和朋友們的約會,並與很多新朋友討論連客的模式。這時候我才發現,我不是一個人在犯傻。 九月下旬,還在某C頂級私募基金工作的老朋友A找我吃飯,希望我給他還在孕育中的創業公司提一些意見。在金融圈已經做了五六年的A是一個非常樸實真誠又有社會經驗的朋友,他告訴我說他遇到的問題是想創業、寫好了計劃書,但找不到一個有資深行業經驗的合夥人。他雖然有一個目的人選,但是非常擔心如果把自己的想法和模式告訴對方,對方可能就會自己去做了。當我問他這個創意究竟是什麼時,他略帶勉強地回答說了是在高端食品行業的。我察覺到了他的勉強,便也沒有再追問下去。 在A以後,我還見過兩個更加年輕的創業者,每當聊到具體的創意時,都支吾其詞地將他們的機密保護地嚴嚴實實。現在回想起來,資歷越潛的創業者越容易犯這個錯誤,因為他們通常覺得寶貴的創意是他們顛覆行業中資歷深的從業者和公司的最核心武器。 在網際網路時代裡,每個犯過這個錯誤的人都或多或少受過一部電影的毒害——即描述Facebook創業故事的《社交網路》(Social Network)。在電影中,哈佛的高富帥雙胞胎Winklevoss 兄弟將Facebook的創意告訴了“行業資深人士”馬克·扎克伯格 ,結果被後者無良剽竊並先發制人,最終變成了一台印鈔機。所以看過電影的人肯定會想,即使我的創意不像Facebook那樣值上千億美金,但是至少是有潛力做成上千萬新台幣估值的公司的。如果也被資深人士剽竊,豈不是很慘。 要脫離這種思維的苦海,必須先理解創意的核心究竟是什麼。 在一些人的思維裡,創意就是酷炫的產品功能——這又是一個新手錯誤。一個創意的本質是發現市場的一個需求,並做出一個產品來滿足這個需求。單方面的酷炫沒有用,要貼合才會有化學反應。所以創意的核心是Product-Market Fit。 從這個角度說,一個好的創意確實是所有創業要素中最重要。我的觀點是,Product-Market Fit比團隊和執行都更要重要。更有甚者,例如閱項目無數的著名連續創業家、兼風險投資家、兼矽谷大神Marc Andreesen,稱之為The Only Thing That Matters。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仔細閱讀這個觀點背後的深層邏輯,這裡就不展開了。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你應該把你腦中的創意當做機密一樣層次保護起來。恰恰相反,你應該盡可能多地與瞭解這個行業的資深人分享。原因如下: 其實,你的創意在剛剛孕育出來的時候就達到Product-Market Fit 的概率微乎其微。你有了產品的創意,但未必最最瞭解市場。與行業資深人士交流你的創意,將大大有助於你調整產品創意,使之到達最重要的Product-Market Fit。 而且如果真的有行業人士覺得你的創意精彩絕倫,而你又具備把這件事做成所需要的能力的話,那麼標準情況下,他應該會找你一起合作。這是一件對你創業完成非常有利的事情。 你肯定在想,那萬一遇到不標準情況怎麼辦?我還是不敢冒這個險啊。好吧,那我們來分析一下。 如果你具備關聯能力,但他依然選取一個人偷偷從零開始自己單干(這真的是萬里挑一的概率),那麼他缺乏做成一件大事所需要的聚人的能力——你有更多的優勢。反過來分析,如果你不具備關聯能力,只是有一個創意,那麼這個機會本身也不屬於你——Facebook的電影講的其實就是這樣的一個故事。 也就是說,任何一種情況下,你都沒有損失。但是通過這些交流你的收穫會是巨大的。你將有機會避免掉許多不必要的嘗試,少走許多彎路,更快地找到Product-Market Fit,並因此節省大量的時間成本(還記得嗎?這才是創業者最大的成本)。 其實,我們的創意就像我們自己生的孩子一樣,做爹媽的很容易高估他們的價值。但當你將自己的孩子從密閉的嬰兒房轉移到一個天然的環境下接受質疑、批評和攻擊時,你會發現,它這才開始茁壯地成長。 所以現在每當我有了一個成型的創業創意以後,我不但會找到行業資深人士並傾聽他們的看法,還會在在和一些我認為是目的使用者的朋友們分享。前者能說明我從技術層面和行業巨集觀的角度從上至下的來看清一個創意的不足之處,後者則能說明我從下至上地瞭解目的使用者的微觀看法。 一個好的創意確實是所有創業要素中最重要的,但是100個創意中有99個是糟糕的。很多聰明人之所以犯這個錯誤,是因為他們選取性地忽略這個很簡單的事實(這也是為什麼越聰明的人越容易犯錯誤)。所以當你有一個創意時,你想的不應該是賭它可以憋出一個全壘打,而應該是如何用最快速的方法確認它不是那99個糟糕創意中的一個。 PS:這篇部落格發出後收到了一些拿黃章和雷軍作為反例的評論。個人觀點:最容易犯這個錯誤的原因就是覺得自己的創意是十年一見的Facebook,對方是十年一遇的小扎;自己是已做出完成產品的黃章,對方是手下有十幾個CEO層級人才的雷軍。1000億美金的臉書,100億美金的小米。這種媒體熱炒的事件其實和剛剛起步只求生存和快速試錯的創業者毫無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