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八種領導類型分析 – 領導力
一、自我迷失型 自我迷失型精神懈怠是指領導幹部在領導職位上以“官”自居,自以為超乎常人,忘記了“從群眾中來”,更忽視了“到群眾中去”,進而背離領導使命。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思想上脫離群眾,凌駕於群眾之上,擺不正自身位置。二是忽視領導素養,自視“常人”。工作與生活中不能起到領導模範作用,凡有利之事,與民爭利;凡無利之事,推卸責任。三是一心“為官”,亂髮指令,脫離實際工作。 自我迷失型精神懈怠主要與領導幹部角色認知不到位以及缺乏群眾監督密切關聯。一些領導幹部,受“官”特權思想的影響,太把自己當幹部,或是昏庸糊塗,或是利慾熏心。2011年年後發生在吉林遼源的“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臉!”事件中,當事者把領導職務演變為特權資本,是精神懈怠的典型體現。防治自我迷失型精神懈怠主要應從強化領導幹部角色認知入手。強化角色認知,就必須讓領導幹部自身利益和群眾滿意結合起來。讓他們到群眾中去,到實踐中去,才能確保從思想、心理和行為上密切聯繫群眾,才能改變因忘記“我是誰”而導致的精神懈怠。 二、“自我實現”型 “自我實現”型精神懈怠可簡單描述為“一心一意謀‘發展’”。作為領導幹部,對私利的過度關注,就意味著對工作的懈怠。“自我實現”型精神懈怠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一心一意謀取自身政治利益,投機鑽營,不擇手段,淪為純粹的政客。二是放棄責任,公權私營。有些地方甚至出現了所謂的“官霸”,以市井伎倆玩弄公權,致使公共權力尊嚴喪失,行政事務無法標準進行。三是“身在曹營心在漢”。一些領導幹部,違背關聯幹部管理條例,在自身管轄或關聯領功能變數進行商業經營,借助公權為自身經營項目開拓社會資源,充分享用領導職位“附加值”。 “自我實現”型精神懈怠與領導幹部職業定位不良以及幹部選拔把關不嚴密切關聯。一些領導幹部進入領導領功能變數的初衷就是看到了領導職位的潛在利益,就是為了陞官發財。顯然,這個群體能進入領導行列與領導幹部選拔把關不嚴有關。如果脫離群眾、忽視職位要求,憑關係和金錢選拔幹部,選拔本身就偏離領導使命,被選拔的幹部也會把領導職位作為謀取私利的平台。“自我實現”型精神懈怠的防治應從淡化領導職位利益以及領導幹部選拔程式再設計入手。讓群眾參與決策、執行、監督等各項領導活動,通過權力運行公開來淡化領導職位利益,使逐利者遠離公共領功能變數。另外,領導幹部選拔應以群眾需要為基本導向,確保領導權力及其利益來源與群眾高度關聯。 三、避實就虛型 避實就虛型精神懈怠是指一些領導幹部整天忙於巨集觀指導,疏於微觀管理,誇誇其談,脫離實際。避實就虛,實為背離領導使命,也是精神懈怠的一種表現。 究其原因,一些領導幹部錯誤的認為只要傳達了上級指示,就是“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政治立場堅定。殊不知,只有腳踏實地為人民謀利益才是最大的政治。防治避實就虛型精神懈怠,關鍵在於設計科學的領導幹部績效評價體系。要注重實績,不光看做了什麼,還要看留下了什麼。為此,應逐步完善以利益關聯者為主要評價主體的領導幹部績效評價體系。 四、獨斷專行型 獨斷專行型精神懈怠是指一些領導幹部自以為能代表領導群體、能代表關聯公眾群體,甚至以弄權為職業,把領導的功能理解和實踐為赤裸裸的權力行使。具體表現為:一是獨斷專行、強勢決策,甚至權力濫用、隨心所欲;二是只管決策,不管後果。近年發生的惡意拆遷事件,大多與關聯領導“替群眾下決心”的決策密切關聯。總之,脫離群眾還自以為是應該是最大的精神懈怠。 這種現象的存在與一部分領導幹部封閉的管理理念有關。現用的,社會各階層間訊息傳播通路較為暢通,所謂精英階層的神秘性已逐漸淡化,公民的自主性和獨立性逐步提高,民主意識增強,領導幹部領導理念的封閉性與當代公民的開放意識之間已形成一種新的治理矛盾。領導理念封閉實質上是訊息互通通路的封閉,這無疑會造成領導職能鏈條的斷裂。只有開放式的領導體系才能回應公民訴求。開放式的領導體系能夠把可能的領導績效關聯者都納入到領導活動中來,有助於領導績效的實現和提升。 五、群體驅動型 群體驅動型精神懈怠是指一些領導幹部對自身在領導群體中的角色不滿,即由於領導群體動力的驅動而導致領導個體意識、心理以及思維的轉變,進而導致心理和行為上的工作撤出。在組織中,這類領導幹部往往作為一個旁觀者存在,得過且過,消極應付,規避責任,工作上不合作甚至故意拆台。 群體驅動型精神懈怠的根源主要在於權責不一。現實中,黨委領導往往被曲解為黨委書記領導,“一言堂”作風使得“一把手”在工作中脫離了同事,領導班子中的其他成員由於感覺受到擠壓而導致精神懈怠。群體驅動型精神懈怠的防治要從規範權責配置著手。在現實中,存在著權力高度集中與責任高度分散的現象。權責不一,既挫傷了低層領導的工作積極性,又助長了高層領導脫離群眾、脫離實踐的思想和行為。權力有多大,責任就應該有多大。事實上,績效關聯的整個領導群體就是一個績效共同體,領導績效不佳,每個人都有責任。只有做到權責一致,才能更好地規範領導群體的活動秩序,才更有利於領導幹部的自我保護和健康發展。 六、制度驅動型 制度驅動型精神懈怠是指由於關聯行政制度以及幹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約束力,導致領導幹部思想和行為過度“自由化”,甚至脫離領導使命。主要表現為“依法腐敗”和領導“免管”。 “依法腐敗”是因為領導幹部自由裁量權過重,在看似不違法的情況下背離了公共權力初衷。領導“免管”現象的產生主要是因為領導幹部管理體系不健全。現用的領導幹部管理體系中,對利益關聯者的參與作用還不夠重視,容易導致代理機制下的責任主體虛置,主體虛置則約束乏力,約束乏力則容易導致精神懈怠。制度驅動型精神懈怠的防治應從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自由裁量權應有明確規範的指導性細則,進一步細化分級,使得關聯規定更具操作性和約束力。二是健全領導幹部管理體系,讓利益關聯者群體參與到領導幹部管理的各個環節中。事實上,我們在實踐中也重視群眾參與,但參與者的關聯性程度往往不夠。實踐中的群眾含義應是指一定範圍內的利益關聯者或績效關聯者。 七、社會資本驅動型 社會資本驅動型精神懈怠是指一些領導幹部把自身所具有的社會關係網路作為謀取私利或是無所作為的資本。 因為有某種強勢社會資本的存在,他們不懼怕不標準行為可能帶來的懲罰性後果,由此而陶醉其中,使自己處於典型的“溫水煮青蛙”狀態。主要表現為整天忙於“編織”“圈子”,江湖心理嚴重。認為有了“圈子”就有了利益,就有了安全保障,過於社會化、世俗化,心理上和行為上都撤出了工作。 社會資本驅動型精神懈怠的原因主要在於以下方面:一是領導自身有逐利意圖;二是無監管壓力而導致無事可做或是有事也不願意做;三是陷入人情漩渦導致領導行為背離領導使命。防治社會資本驅動型精神懈怠應該強化領導幹部職責的落實。為此,就要建立起完善的領導幹部績效管理體系,使得績效關聯的各個主體都能夠參與到各項領導工作中,進而形成一種強大的推動力,這種推動力可以使領導個體的惰性消融在其中,促使一些領導幹部的關注點從私人關係領功能變數轉移到公共事務領功能變數。 八、組織整體型 領導幹部作為組織的“掌舵者”,過於追求部門或組織自身利益,背離社會使命,是公權變私器的一種體現,也應屬於精神懈怠的範疇。組織整體型精神懈怠主要表現為把組織自身的公共權力作為追求部門利益的工具,甚至不惜犧牲公共利益。一些監管部門利用自身的特殊權力,以各種名義向監管對像收取不合理費用為自身牟利,放棄了監管使命,導致公共利益受損。近年來,食品領功能變數亂象頻發,與食品監管部門不作為密不可分。 組織整體型精神懈怠主要與監管不力有關。現用的,公共部門運行績效監管體系還不夠完善,在讓渡自主管理權的同時,績效監管不力或滯後,特別是利益關聯者的參與沒有得到足夠重視,“五千人算一票”的現象還大量存在,導致關聯部門公權私用。因此,防治組織整體型精神懈怠應強化部門績效監管。通過建立利益關聯者參與的部門績效監管體系,把領導的關注點轉移到公共利益上來,從而使公共部門回歸本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