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稱舉報京華時報虛假報道 – 危機公關
農夫山泉官方微博11月4日早間宣佈,今天上午10時,農夫山泉派員上京舉報《京華時報》虛假報道。今年4月10日至5月7日,《京華時報》捏造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持續28天以連續67個版面、76篇報道攻擊農夫山泉,具有明顯的預謀和組織性質,對農夫山泉實行輿論暴力。
以下為聲明全文: 農夫山泉派員上京舉報《京華時報》76篇虛假新聞 今天上午8時30分,農夫山泉派員上京舉報《京華時報》虛假報道。 京華時報在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間有預謀、有組織地持續28天連續發表67個版面、76篇負面報道,其中頭版12篇,二版11篇,三版7篇;整版或是雙整版報道30篇。如此規模的對一家企業的批評報道,在中國新聞史上絕無僅有。 一、“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沒有事實依據 京華時報僅憑農夫山泉產品標籤標示了標準號DB33/383,就匯出農夫山泉只執行DB33/383,進而得出“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的結論,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 事實上,農夫山泉的產品必須同時執行國家食品安全(衛生)標準《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 GB19298-2003及浙江省地方標準DB33/383,根本不存在執行標準低於GB5749自來水標準的情況 二、京華時報捏造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意見,並反覆報道,混淆視聽。 (1)捏造國家衛生計生委的意見。 國家衛生計生委4月18日新聞通稿中從未講過農夫山泉應當停用地方標準或浙江地方標準早應廢止。從該通稿中也無法得出這樣的結論。但京華時報多次假借國家衛生計生委之口,在頭版頭條位置刊出“衛生計生委:國家標準既出、地方標準廢止”,並稱衛計委和浙江衛生廳均予以明示稱,農夫山泉應停用地方標準。 (2)捏造浙江省衛生廳的意見。 浙江省衛生廳4月20日情況說明中從未說過該標準本身應自行廢止,也得不出浙江省地方標準應當廢止的結論。京華時報卻在報道中多次強調,浙江省衛生廳聲明瓶裝水浙江標準應自行廢止,農夫山泉執行的是一個違法無效的標準,明顯屬於捏造事實。 三、京華時報具有主觀惡意 第一,京華時報在刊登“農夫山泉被指標準不如自來水”之前,從未就標準不如自來水的問題採訪過農夫山泉。在持續28天的報道過程中,僅在4月11日發過一個採訪題綱,農夫山泉也通過官方微博進行了公開回復。此後26天中,京華時報再未聯繫過農夫山泉。 第二,農夫山泉在瓶身顯著位置標注了產品生產許可QS證(QS證是產品進行生產的准生證)。依據QS證審查細則,執行GB19298是取得QS證的必備要件。京華時報主筆記者胡笑紅是全國最早採訪QS證的專家級記者之一,卻其對上述情況視而不見,設計出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的荒謬結論。 第三,京華時報明知民族衛生協會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北京市桶裝水銷售行業協會等單位不具備任何執法權,其發表意見也不具任何行政約束力,卻借上述單位之口連續數日在頭版顯著位置發表一系列針對農夫山泉的不實言論,對農夫山泉實行輿論暴力。 為此,我們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遞交了舉報信和關聯證據材料,希望總局可以徹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