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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級博士生跟台灣說再見!我們的台灣到底怎麼了?

總教頭今天看到新聞,標題是:
七年級博士生跟台灣說再見:台灣阻礙人才發展!

看了真的很感傷!問題浮現了,那該解決不是嗎?

所以就把他製作成影片,讓更多人重視這個問題!

我能拿到的背景資料不多….

但是,還是要:把問題說清楚

(讓更多人為此事件發聲音!)
讓這個政府:該醒醒了!該起來做事了!

以下是該新聞的全文內容:
 

聯合報 記者王彩鸝╱報導

寫信給教育部長:別再自欺欺人了

她在某頂尖大學讀博士班三年級,今年考取赴新加坡公費留學,因有感拿到台灣博士學位沒有價值,教育部給的公費不足以支持海外留學,她又具備公務員資格,若在新加坡打工恐違反公務員兼職,她決定放棄台灣的一切,赴香港從頭開始,期許自己成為國際人才。她寫了一封給教育部長,「台灣的環境根本就是阻礙真正的人才發展,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許瑞娟:現在不改變,以後根本沒機會

 

 

七年級的許瑞娟是某頂大博士生,又考取公費留學,但她決定放棄台灣的一切,赴香港從頭...
七年級的許瑞娟是某頂大博士生,又考取公費留學,但她決定放棄台灣的一切,赴香港從頭開始。記者王彩鸝/攝影
 

許瑞娟是七年級生,會英、日、俄、越四國語言,博二那年就到國際硏討會發表論文,再過兩年博士學位就可到手,但她發現周邊的博士生對未來都很茫然,很沒安全感。喜歡做研究的她,覺得拿到台灣博士學位也找不到教職,雖然自己年紀不小了,但現在不改變,以後根本沒機會。

 

於是她向國外11所大學申請博士班,同時報考教育部公費留考,也順利錄取了,但教育部給一年1萬8000美元生活費,平均一個月不到新加坡幣2000元,還得支出房租,「這錢不夠活」,新加坡大學畢業生平均薪資都超過3500新幣,「教育部到底要一位博士生在海外過什麼樣的生活?」

 

獲港全額獎學金 放棄星國公費錄取資格

 

幸好,她順利申請到全球QS商學院排名第33名的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博士班,獲得香港政府提供的博士班獎學金,連續三年提供每個月2萬港幣的生活費及一年1萬港幣的旅行補助。她決定放棄公費留考的資格,9月將赴香港攻讀博士班。

再兩年就可以拿到頂大博士學位,放棄了不可惜嗎? 許瑞娟說,「沒有意義,因為學不到東西」,她碩士畢業十年才去念博士,但卻是這個博士班近十年來招收到最年輕的學生,她報考博班時只有9人報名,錄取8位,有3位是退休人員,年紀超過70歲,讓她懷疑「博士班是培育國際化研究人才,還是實現退休人員的終身學習?」

這所頂大博士班設下頗高畢業門檻,須在國外一定等級的期刊發表論文、至少到國外學術會議發表一次論文、多益750以上,三條件具足才能畢業。許瑞娟說,博班一門全英語課程都沒有,那些退休後去讀博班的人,志不在學位,只是想充實退休後生活,班上同學很多人是用google翻譯在讀學術期刊,儘管連英文期刊都看不懂,這些人的期末成績也都all pass了,沒任何人被當。許瑞娟感嘆說,「連頂大都這樣,我一點都不意外台灣有很多流浪博士」。

「這個學位對我沒價值,我不會開心。」許瑞娟說,現在博士生好可憐,都很徬徨,怕畢業後找不到工作,其實博士生只要具備兩個能力,就不怕不找不到工作,一個是等級高的國外期刊發表能力,第二個是全英語授課能力。但問題出在台灣博士訓練不會給你這兩個能力。

許瑞娟寧可出走國外,也不願拿公費留考,因為教育部給公費留學生一年生活費1.8萬至2萬美金,不論到哪個國家地區就是這筆金額,只能到鄉下、物價低的大學留學,而全世界所有國家都希望選送人才出去念最好學校,好大學幾乎都在首都,但台灣公費留學生念不起。

她如果選擇公費留學,一定要辭掉公務員,否則到國外必須打工,但是最近台大校長遴選事,教育部和監察院都在查「違法兼職」,她是公務員,又不能兼職, 因此她十年公務員年資也不要了,趕在7月1日年金改革新制上路前,辭去公職,這樣還可領回之前繳的公保及退撫基金。

 

圖/許瑞娟提供
圖/許瑞娟提供
 

「沒錯,我就是近來炒得沸沸揚揚的外流人才之一」,她希望離開台灣前,把她經歷到的現實問題讓更多人知道,到底台灣的高等教育是如何讓人失望透頂,讓人寧可放棄現有一切,到香港從頭開始。

 

 

教部回信制式化 感到失望又生氣

 

 

她在今年3月下旬寫了一封3000字長信給教育部長(潘文忠),直陳教育部許多政策,包括補助大學院校推展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公費留考新增新南向政策、玉山學者計畫等,但這些政策都無法解決問題,「因為你們完全不知道在這些政策在執行上到底發生什麼問題!」

許瑞娟說,她不敢說自己是國際人才,但她正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她在致部長信中說,「台灣的環境不僅無法支持國際人才培育,根本就是阻礙真正的人才發展。」教育部若不快點打掉重練,擬定全新的人才培育、甄選與獎勵政策,台灣政府真的可以抵擋大陸的惠台政策嗎?「真的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

教育部在四天後回信說,教育部已修正105年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標準表,生活費改以國家城市別訂定,以新加坡為例,102年度以前年支生活費為1萬2000美元,105年已調高為1萬8000美元。對於教育部「制式化」說明,許瑞娟感到既失望又生氣,她說,已經提高生活費又如何,又沒有真正解決問題,「難不成給點糖吃,就要我們感謝教育部嗎?政府明明有錢,但都花在奇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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