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13. 常量常量是一個簡單值的標識符(名字)。如同其名稱所暗示的,在腳本執行期間該值不能改變(除了所謂的魔術常量,它們其實不是常量)。常量預設為大小寫敏感。按照慣例常量標識符總是大寫的。 常量名和其它任何 PHP 標籤遵循同樣的命名規則。合法的常量名以字母或下劃線開始,後面跟著任何字母,數字或下劃線。用正則表達式是這樣表達的:[a-zA-Z_\x7f-\xff][a-zA-Z0-9_\x7f-\xff]*
和 superglobals 一樣,常量的範圍是全局的。不用管作用功能變數就可以在腳本的任何地方訪問常量。有關作用得更多訊息請閱讀手冊中的變量範圍。 語法可以用 define() 函數來定義常量。一個常量一旦被定義,就不能再改變或是取消定義。 常量只能包括標量資料(boolean,integer,float 和 string)。 可以簡單的通過指定其名字來取得常量的值,不要在常量前面加上 $ 符號。若果常量名是動態的,也可以用函數 constant() 來讀取常量的值。用 get_defined_constants() 可以獲得所有已定義的常量清單。
若果使用了一個未定義的常量,PHP 假定想要的是該常量本身的名字,如同用字串呼叫它一樣(CONSTANT 對應 "CONSTANT")。此時將發出一個 E_NOTICE 級的錯誤。參見手冊中為什麼 $foo[bar] 是錯誤的(除非事先用 define() 將 bar 定義為一個常量)。若果只想檢查是否定義了某常量,用 defined() 函數。 常量和變量不同:
參見類常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