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跨境電子商務的政策支援概況
面對擁有龐大消費客群的中國大陸電商市場,僅一海峽之隔的台灣應如何掌握此一成長潛力無窮的商機,即為政府及台商應審慎思量的課題。
首先我們必須聊解:中國大陸跨境電子商務的政策支援概況
中國大陸跨境電子商務的政策支援概況:
1、《國務院辦公廳轉信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知會》
電子商務出口在交易模式、貨物運輸、支付結算等方面與傳統貿易模式差異較大。現行管理體制、政策、法規及現有環境條件已無法滿足其發展要求,主要問題集中在海關、檢驗檢疫、稅務和收付匯等方面。
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轉信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知會》提出了6項具體措施。
一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主要用以解決目前零售出口無法辦理海關監管統計的問題;
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無法辦理檢驗檢疫的問題。
三是支援企業標準收結匯,主要用以解決企業目 前辦理出口收匯存在困難的問題;
四是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主要用以解決支付服務配套環節比較薄弱的問題。
此外還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無法辦理出口退稅的問題;
最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主要用以解決信用體系和市場秩序有待改善的問題。
知會同時要求,自《意見》發佈之日起,先在已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通關服務試點的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等5個城市試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國有條件的地區實施。
目前全國共批准設立16個保稅區:上海浦東新區的外高橋保稅區、天津港保稅區、深圳沙頭保稅區、深圳福田保稅區、大連保稅區、廣州保稅區、張家港保稅區、海口保稅區、廈門象嶼保稅區、福州保稅區、寧波保稅區、青島保稅區、汕頭保稅區、深圳鹽田港保稅區、珠海保稅區、深圳前海保稅區[6] 。
2、《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5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近年來中國大陸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集群和交易規模。
支援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有利於用「網際網路+外貿」實現優進優出,發揮中國大陸製造業大國優勢,擴大海外行銷通路;有利於增加就業,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有利於加快實施共建「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推動開放型經濟發展升級。
針對制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問題,有必要加快建立適應其特點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營造更加便利的發展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目前尚有需要改進的事項》這是必須注意的!
體現了「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的總體原則,明確了跨境電子商務的主要發展目的,既普遍支援國內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又突出重點,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
特別是提出要培育一批公共平台、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自建平台,並鼓勵國內企業與境外電子商務企業強強聯合。
五個方面的支援措施:
一是改善海關監管措施,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管理模式,改善跨境電子商務海關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
二是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集中申報、查驗和放行,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商品實施備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確規範進出口稅收政策,繼續落實現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按照有利於拉動國內消費、公平競爭、促進發展和加強進口稅收管理的原則,制訂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
四是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穩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鼓勵境內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
五是提供財政金融支援,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重點項目給予必要資金支援,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適合的信用保險服務。
向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保險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