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四柱推命 >>>《子平真詮評注》
 

目錄

方重審序
徐樂吾自序
《子平真詮》原序
凡例

一.論十干十二支
附干支方位卦圖
附《滴天髓》論天干宜忌 二.論陰陽生剋
附論四時五行宜忌
附五行生剋制化宜忌
三.論陰陽生死
附陰陽順逆生旺死絕圖表 附支藏人元司令圖表
四.論十干配合性情
五.論十干合而不合
六.論十幹得時不旺
失時不弱

七.論刑沖會合解法
八.論用神
九.論用神成敗救應
十.論用神變化
十一.論用神純雜
十二.論用神格局高低
十三.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十四.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十五.論相神緊要
十六.論雜氣如何取用
十七.論墓庫刑沖之說
十八.論四吉神能破格
十九.論四凶神能成格
二十.論生剋先後分吉凶 二十一.論星辰無關格局 二十二.論外格用捨
二十三.論宮分用神配
六親

二十四.論妻子
二十五.論行運
二十六.論行運成格變格 二十七.論喜忌干支有別 二十八.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
二十九.論時說拘泥格局 三十.論時說以訛傳訛
三十一.論正官
三十二.論正官取運
三十三 論財
三十四.論財取運
三十五.論印綬
三十六.論綬印取運
三十七.論食神
三十八.論食神取運
三十九.論偏官
四十.論偏官取運
四十一.論傷官
四十二.論傷官取運
四十三.論陽刃
四十四.論陽刃取運
四十五.論建祿月劫
四十六.論建祿月劫取運
四十七.論雜格
四十八.論雜格取運

 

十二、 論用神格局高低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財官印食煞傷劫刃,何格無貴?何格無賤?由極貴而至極賤,萬有不齊,其變千狀,豈可言傳?然其理之大綱,亦在有情、有力無力之間而已。

凡八字同一格局而有高低。高低之別,從大體言之,即是成敗救應與用神純雜;若細論之,則干支之藏透,位置之配合次序,喜忌閒神與日元之間隔與貼近,或喜用與日元之進氣與退氣,皆為格局高低之分。故有情無情、有力無力八個字,各個命造不同。學者是多看八字,神而明之,自然會悟,非文字所能詳說也。試舉例於下:

戊 子

甲 寅

戊 午

甲 寅

己 亥

丙 寅

戊 子

甲 寅

此兩造同為煞重用印。上造日元坐午,兩寅夾拱,財在年支,肋煞生印,印在坐下,貼近有力,兩煞拱護,相生有情。下造同一用印,印復透干,但日元坐財,忌神貼近。兩造同為貴格,同為才煞印相生,而下造不及上造,所謂同一格局而分高低也。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財,而四柱帶傷,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謂合傷存官,遂成貴格,以其有情也。財忌比劫,而與煞作合,劫反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為劫,逢庚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貴格,亦以其有情也。

身弱用官,宜於印化;身強用官,宜用財生。此官印格所以不及財官格之歸皇也。若四柱帶傷,日元既有官克制,又被傷洩弱,雖用財可以化傷,而身弱不能任用財電視劇,反不如佩印之可以制傷護官,滋生日元,一印而三得其用也。甲透酉官者,甲生酉月,透出辛金官星,見丁火則官星被傷,有壬合丁,不但合去傷官,而丁壬化木,又肋日元,化忌為喜,是為有情。

財格忌比劫爭財,而透煞則財去黨煞,亦兒犯格之忌,然劫煞並透而合,反兩得其用。蓋煞可以制劫,使其不爭財,而劫可以合煞,使煞不攻身也。如甲生辰月而透戊,偏財成格也,乙庚並透,彼此牽制,財格藉以不破(參觀論財格財帶七煞節)。此以忌制忌,為有情而貴也。

身強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剛,秋木盛,三者皆備,極等之貴,以其有力也。官強財透,身逢祿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貴,亦以其有力也。

此為用官用煞之別。身強煞旺宜食制,身強官旺喜財生。乙生酉月,辛金透出。七煞格也。乙木支坐寅卯亥,乾透比劫,秋木盛也。丁火透出,木盛則火亦有力。三者皆備,運行制煞之鄉,必為極等之貴(參觀論煞節)。以身煞食神均旺而有力也。舉例如下:

癸 未

辛 酉

乙 酉

丁 亥

此閻錫山造

戊 子

辛 酉

乙 未

丙 子

此商震造

戊 午

辛 酉

乙 卯

丙 戌

此陸榮廷造

 

此三造皆所謂辛金透,丁火剛,秋木盛也。然須注意者,辛金必須透出,方為有力而成貴格。乙為柔木,不怕煞旺也,不透則不貴,丙丁亦以透出為美。如許世英造:

癸 酉

辛 酉

乙 丑

辛 巳

乙木太弱,雖印透通根,不作從論,究嫌秋木不盛,丙火藏巳,三合牽絆,制煞無力。雖同為貴格,而較上三造,有高低之分。如若丁火透出,而辛金不透,則制過七煞,庸碌之人耳。非秋木不作此論。

 

丁 未

己 酉

乙 亥

癸 未

此造丁火透,秋木盛,而辛金不透也。不成格。

 

 

丙 子

辛 丑

乙 巳

乙 酉

此造辛金丙火均透,特為冬木而非秋木,不作此論。

 

 

丙生子月而癸水透,正官格也。支坐寅午祿刃之地,丙火身旺也。庚金露則官有財之生,財為官之引,官以財為根。運行財鄉,必然大貴,以日元與財官皆有力也。舉例如下:

辛 酉

庚 子

丙 寅

癸 巳

此造癸水透庚金露也。妙在日坐長生,時逢歸祿,身旺能任財官,而財生官旺也。此造錄自《滴天髓征義》。

 

 

己 卯

丙 子

丙 寅

丙 申

此胡漢民造。惜癸水不透,庚金不露,而申沖寅,傷丙火之根,雖懷寶迷邦,名高天下,而用神不顯,輔助無力,主持中樞,霖雨蒼生,尚有待於歲運之抶助也。蓋官逢財印,無刑沖,為官格之成,沖官則破格。此造財印相沖,雖不破格,而究嫌輔佐受損也。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祿即丁之長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有情有力,前已分疏,兼而有之,更為美備。如正官佩印格,甲用酉官,壬合丁化傷護官為有情,壬水通根申亥為有力。食神制煞格,辛金透出,通根月令,為煞有力,而忌神則利其無力。如甲用酉官,壬為喜神,丁為忌神,故以壬通根為美。若丁火通根,則合之不去,為病不淨,反為無情。乙用酉煞,透丁火制煞為喜神,見壬合丁為忌神,若壬通根,則印深奪食,更為破格。故有情有力之中,先須辨其喜忌也。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逢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強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並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如上甲用酉官,透丁為傷,壬癸雖同為去傷護官,而癸不知壬。蓋壬合為去之無形,且有化木幫身之益,癸克不過強而去之而己,不如化忌為喜為情之至。乙逢酉煞,以身強食煞並旺為合格,若稍有低昂,即非全美,必須運歲補其不足,方能發達。如煞強丁弱,須行食傷制煞之運;丁旺煞弱,須行煞旺之運;辛丁並旺而身弱者,必須行祿旺之運。不逢佳運,依然蠖屈,所以為格之次高者也。譬如上議身強煞旺節,所引閻商陸三造,丙火傷官制煞,不知丁火食神制煞為有力何則?丙火逢辛反法,不能顯其力。此商陸兩造,所以不及閻造也。

至如印用七煞,本為貴格,而身強印旺,透煞孤貧,蓋身旺不勞印生,印旺何勞煞助?偏之又偏,以其無情也。傷官佩印,本秀而貴,而身主甚旺,傷官甚淺,印又太重,不貴不秀,蓋欲助身則身強,制傷則傷淺,要此重印何用?是亦無情也。又如煞強食旺而身無根,身強比重而財無氣,或夭或貧,以其無力也。是皆格之低而無用者也。

用神配合輔佐,全在合於日主之需要。故合於用,則傷官可以見官;不合於用,則財官皆害身之物。如印用七煞,本以印化煞生身為用,若身強印旺,煞印皆失其用,而旺極無洩,反日主之害,所謂偏之又偏也。傷官而需佩印,必因身弱傷旺,故以印滋身制傷而得其中和,若身與傷官並旺,已無佩印之必要。傷淺而加以印重,傷官被其克盡,印為破格之忌神矣。煞強印旺必須身強,方能制煞為權,若身無根,則洩交加,烏能抵當?身強比重,而用財必須有食傷之化,或有官煞制比劫以護財,若財浮露無根,則被比劫爭奪以盡。所謂只旺得一個身子,妻子財帛,皆無其份,其為貧夭無疑。

然其中高低之故,變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鈞之力,或半字而敗全局之美,隨時觀理,難以擬議,此特大略而已。

格局變化,非言說所能盡,譬如:

戊 戌

辛 酉

戊 戌

丙 辰

辛金傷官為用,丙合辛金牽絆為病。

 

 

丙 午

辛 卯

戊 寅

甲 寅

丙火化煞為用,辛金合丙牽絆為病。

 

 

兩造同以合為病。上造丙辛遙合,牽制之力薄弱,下造丙辛貼近而辛在月干,牽制之力強大;上造丙火生戊而戊洩秀,下造丙火須克去辛金,方能化煞生身。格局高低,因以懸殊,其中變化,微之又微,在學者神而明之而已。

 

 

※、本站四柱八字命理教學所有教學內容及所提之軟體,商標及名稱均為原廠所有。
※、四柱八字命理教學內容版權所有,未經同意請勿抄襲轉載。
E-Mail:ster168ster@gmail.com   Copyright @ 2001~ 2007 By:四柱八字命理教學訓練基地總教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