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四柱推命 >>>《子平真詮評注》
 

目錄

方重審序
徐樂吾自序
《子平真詮》原序
凡例

一.論十干十二支
附干支方位卦圖
附《滴天髓》論天干宜忌 二.論陰陽生剋
附論四時五行宜忌
附五行生剋制化宜忌
三.論陰陽生死
附陰陽順逆生旺死絕圖表 附支藏人元司令圖表
四.論十干配合性情
五.論十干合而不合
六.論十幹得時不旺
失時不弱

七.論刑沖會合解法
八.論用神
九.論用神成敗救應
十.論用神變化
十一.論用神純雜
十二.論用神格局高低
十三.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十四.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十五.論相神緊要
十六.論雜氣如何取用
十七.論墓庫刑沖之說
十八.論四吉神能破格
十九.論四凶神能成格
二十.論生剋先後分吉凶 二十一.論星辰無關格局 二十二.論外格用捨
二十三.論宮分用神配
六親

二十四.論妻子
二十五.論行運
二十六.論行運成格變格 二十七.論喜忌干支有別 二十八.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
二十九.論時說拘泥格局 三十.論時說以訛傳訛
三十一.論正官
三十二.論正官取運
三十三 論財
三十四.論財取運
三十五.論印綬
三十六.論綬印取運
三十七.論食神
三十八.論食神取運
三十九.論偏官
四十.論偏官取運
四十一.論傷官
四十二.論傷官取運
四十三.論陽刃
四十四.論陽刃取運
四十五.論建祿月劫
四十六.論建祿月劫取運
四十七.論雜格
四十八.論雜格取運

 

四十六、論建祿月劫取運

祿劫取運,即以祿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祿劫用官,印護者喜財,怕官星之逢合,畏七煞這相乘。傷食不能為害,劫比未即為凶。

月令祿劫,不能為用,隨四柱配合,用財官食傷,即與論財官食傷取運相同也。用官印護者,官星忌傷,而官印並透,以印製傷護官為用也。祿劫透印,日元必旺,故鼕財生官,忌官星被合去,或七煞混雜,原局印透,故傷食不能為害;劫比雖非吉運,然原局透官,則劫比亦未必為凶也。如本篇金丞相命,為官用印護而喜財也。

庚 戌

戊 子

癸 酉

癸 亥

月令建祿,戊土官星,通根於戌,為官有根也。庚金為輔,然身旺無勞印生,惟行運至食傷之地,取以護官耳。庚寅辛卯壬辰運,均平平,癸巳之後,運轉南方,財生官旺,其得意當在晚年也。

 

財生喜印,宜官星之植根,畏傷食之相侮,逢財愈見其功,雜煞豈能無礙?

財生喜印者,原局有財生官也。雖用在財官支須有印,則不畏官旺。印如透出,而財了不相礙,即為三奇格,見下王少師造。印護喜財,財生喜印,均宜原局俱備,所謂財印相隨是也。然原局財生官旺,運至印地,亦為美運。官星植根者,如用壬為官,運見壬為重官,見癸為雜煞,亥子丑之地,則為植根也。畏食傷克制,喜財生之。

丁 酉

丙 午

丁 巳

壬 寅

此本篇李知府造,喜巳酉會,引財而近之,以生壬水官星,更喜時逢寅,為財印相隨也。壬寅官印,辛丑庚子財官之地最美,己亥尚可無妨,戊戌則不能行,所謂傷食相侮也。

 

庚 午

戊 子

癸 卯

丁 巳

此本篇王少師造,為財官印三奇格也。喜春官印通根巳,財星得祿於午,支藏乾透,天覆地載。若僅露干而不藏支,亦不足貴。更喜年印時財,兩不相礙,戊癸相合,蜜蜂一之情,專向日主,宜其貴為少師矣。運喜財官而印亦美,與財生喜印相同。



祿劫用財而帶傷食,財食重則喜印綬,而不書法比肩;財食輕則宜助財,而不喜印比。逢煞無傷,遇官非福。

祿劫與陽刃相等,單用財為格所忌,非帶傷食,不能用財也。亦分身輕身重,食傷重,洩氣太過,則宜印綬,逢比劫,有食傷引化而不忌;財食輕,最喜食傷,財運亦喜,印製食傷,比劫分財,均非所宜。官煞有食傷回克無礙,但不為福耳,如本篇張都統造:

甲 子

丙 子

癸 丑

丙 辰

甲丙皆不通根,傷官太輕,宜行食傷運以助財。戊寅己卯運,食傷之地最佳,庚辰非吉。此造惜無甲寅、乙卯、丙辰、丁巳等運以助之也。

 

己 未

己 巳

丁 未

辛 丑

此造財食皆通根,日元亦不弱,勝於張造多矣。更喜巳丑拱合而透辛,劫化為財,運喜印綬而不忌比劫。丁卯丙寅二十年劫印之地最美。乙甲克去己土,子癸官煞,不為吉也。

 

庚 子

甲 申

庚 子

甲 申

此本篇高尚書命。子申會局,祿劫化為傷官,喜得生於七月,氣候未寒,所以金水傷官不見官煞,不損其貴也。更以原局無火,氣偏金水,運宜金水本地,再行官煞火運,反不相宜。土運有甲木回克,無礙,所謂順其氣勢以取運也。

 

祿劫用煞食制,食重煞輕,則運宜助煞;食輕煞重,則運喜助食。

祿劫用煞以食制,與食神制煞無殊,參觀論偏官篇。

若用煞而帶財,命中合煞存財,則傷食為宜,財運不忌,透官無慮,身旺亦亨。若命中合財存煞,而用食制,煞輕則助煞,食輕則助食則已。

祿劫用煞而帶財,則以財黨煞為忌,合煞合財,均以以清而貴。合煞存財,則以財論,必須食傷轉生;合財存煞,則以煞論,須食神制伏。同用煞節。

丁 巳

壬 子

癸 卯

己 未

此造合財存煞,為本篇婁參政命。丁壬一合,財不黨煞,卯未一合時煞有制,皆為取清之處。酉申印地為美,丙丁財地非吉。

 

 

戊 辰

癸 亥

壬 午

丙 午

此為合煞存財,本篇袁內閣命也。戊癸合煞,可置不論,喜得亥中藏甲,以食神生財為用,宜行身旺食傷之鄉。丙寅、丁卯,食傷財鄉為美,戊辰官煞之地為不利。

 

 

祿劫而用傷食,財運最宜,煞亦不忌,行印非吉,透官不美。若命中傷食太重,則財運固利,而印亦不忌矣。

祿劫而用傷食,即食神傷官格也。財運最宜者,食傷喜行財地;七煞亦不忌者,金水傷官喜見火,水火傷官喜見水,調和氣候也。官印亦未始不美,特須看四柱之配合耳。如本篇張狀元命:

甲 子

丙 寅

甲 子

丙 寅

兩神成象,甲木月令建祿,而丙火亦自寅中透出,此所以為水火通明也。然無子水印綬,則火燥木枯。子水者,取以調候,非以為用也。運轉南方,宜其大魁天下;庚午煞不通根,丙火回克,不足為害;辛金合丙,不免晦滯;壬申煞印之地非吉矣。

 

癸 卯

庚 申

庚 子

庚 辰

此為本篇一狀元命造,金水相涵也。認庚日全逢潤下,為井欄叉格。其實申子辰三合水局,乃食神生財格局也,但原局無火,氣偏金水,行官煞火運必不見美,故《喜忌篇》雲,忌丙丁巳午之方也。印劫食財皆吉,其大魁天下,必在辰運之後矣。

 

祿劫而官煞並出,不論合煞留官,存官制煞,運喜傷食,比肩亦宜,印綬未為良圖,財官亦非福運。

合煞留官者,煞未合去,官煞雜而勢重,故須制伏也。制煞存官者,官煞並而取食傷制之也。觀下兩造自明:

辛 丑

庚 寅

甲 辰

乙 亥

此本篇一平章之命,合煞留官也。特乙庚相合,煞未合去,官煞疊出,以煞論,喜其身旺敵煞耳。丁亥丙戌制煞之運,及身旺均為美運。日元已旺,無勞印生,官煞混雜,豈可再助?

 

 

辛 亥

庚 寅

甲 申

丙 寅

七煞通根,官助煞勢,取食神制煞耳。謂為制煞留官,何如合官留煞?總之身強以制為用耳。丁亥丙戌運,身旺制煞之鄉最美,印運雖佳,防其去食害用也。

 

 

己 酉

乙 亥

壬 戌

庚 子

此為本篇王總兵命。乙庚相合,喜其化而為印,去傷存官,名符其實,去病為貴,此之謂也。運至辛未庚午為美,蓋運喜財官,而去官則為忌。午未財地,支不傷干,而有生官之益。庚辛之卯,幹不通根,而生助日元,故為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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