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四柱推命 >>>《子平真詮評注》
 

目錄

方重審序
徐樂吾自序
《子平真詮》原序
凡例

一.論十干十二支
附干支方位卦圖
附《滴天髓》論天干宜忌 二.論陰陽生剋
附論四時五行宜忌
附五行生剋制化宜忌
三.論陰陽生死
附陰陽順逆生旺死絕圖表 附支藏人元司令圖表
四.論十干配合性情
五.論十干合而不合
六.論十幹得時不旺
失時不弱

七.論刑沖會合解法
八.論用神
九.論用神成敗救應
十.論用神變化
十一.論用神純雜
十二.論用神格局高低
十三.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十四.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十五.論相神緊要
十六.論雜氣如何取用
十七.論墓庫刑沖之說
十八.論四吉神能破格
十九.論四凶神能成格
二十.論生剋先後分吉凶 二十一.論星辰無關格局 二十二.論外格用捨
二十三.論宮分用神配
六親

二十四.論妻子
二十五.論行運
二十六.論行運成格變格 二十七.論喜忌干支有別 二十八.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
二十九.論時說拘泥格局 三十.論時說以訛傳訛
三十一.論正官
三十二.論正官取運
三十三 論財
三十四.論財取運
三十五.論印綬
三十六.論綬印取運
三十七.論食神
三十八.論食神取運
三十九.論偏官
四十.論偏官取運
四十一.論傷官
四十二.論傷官取運
四十三.論陽刃
四十四.論陽刃取運
四十五.論建祿月劫
四十六.論建祿月劫取運
四十七.論雜格
四十八.論雜格取運

 

四十五、論建祿月劫

建祿者,月建逢祿堂也,祿即是劫。或以祿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故建祿與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別取財官煞食為用。

月令逢祿為建祿,日支坐祿這專祿,時支逢祿為歸祿。月劫者月令逢劫也,陽干為刃,陰乾為劫。建祿月劫,皆無取以為用之法,另取財官煞食用神,則與財官煞食看法無二。故以用神分類者,無另立之必要也。

祿格用官,干頭透出為奇,又要財印相隨,不可孤官無輔。有用官而印護者,如庚戌、戊子、癸酉、癸亥,金丞相命是也。有用官而財助者,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財印相隨,非並用財印(詳論官篇)。用官而印護者,以印製傷也,如金丞相造,戊土官星,通根於戌,好在戊癸合而不化,以酉金護官為用也。用官而財助者,以財生官也,如知府造,年支酉金,隔離太遠,巳邀酉而近之,生助官星,丁壬亦喜其合而不化,則格局清也。

有官而兼帶財印者,所謂身強值三奇,尤為貴氣。三奇者,財官印也,只要以官隔之,使財印兩不相傷,其格便大,如庚午、戊子、癸卯、丁巳,王少師命是也。

三奇之說,各家不同。以財官印為三奇,亦命家之一說也。然乾透必須支藏,天覆地載,方為全美。如此造丁火通根於午,庚通根於巳,支藏乾透,方為有根。財印隔離,各處其用,而不相礙,宜乎為貴格也。

祿劫用財,須帶食傷,蓋月令為劫而以財作用,二財相剋,必以傷食化之,始可轉劫生財,如甲子、丙子、癸丑、壬辰,張都統命是也。

月令祿劫而用財者,必有傷食為樞紐,與陽刃格相同。張都統造木不通支,喜得水木土互相衛護,可以培植甲木之根。運行戊寅、己卯、為最美也。

至於化劫為財,與化劫為生,尤為秀氣。如己未、已巳、丁未、辛丑,丑與巳會,即以劫財之火為金局之財,安得不為大貴?所謂化劫為財也。如高尚書命,庚子、甲申、庚子、甲申,即以劫財之金,化為生財之水,所謂化劫為生也。

己未一造,四柱之中五重土,木嫌洩氣太重,巳丑拱合辛金,建祿化財,日元更弱,所以運行丙寅丁卯印劫之地為貴。高尚書造,月時兩祿,年透比肩,日元不弱,子中化劫為生,逆行水木火地均美。兩造皆清純之極,宜為貴格。

祿劫用煞,必須制伏台,如婁參政命,丁巳、壬子、癸卯、己未,壬合丁財以去其黨煞,卯未會局以制伏是也。

祿劫用煞,與普通用煞相同,身旺煞強,以食神制煞為用。丁壬一合,干頭取清,尤妙者巳申丙火伏藏,財不黨煞,而有調和氣候之用。水暖木得滋長,土亦不凍,為吉神暗藏也。

至用煞而又財,本為不美,然能去煞存財,又成貴格。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合煞存財,袁內閣命是也。

合財合煞,同為格局取清之用。月劫用財,必藉傷食之化,已見前節。袁內閣造,午中財官同得祿,似為合煞留官,以屠生官為用神,非專以財為用,亦非專以合煞取貴也。

其祿劫之格,無財官而用傷食,洩其太過,亦為秀氣。唯春木秋金,用之則貴,蓋木逢火則明,金生水則靈。如張狀元命,甲子、丙寅、甲子、丙寅,木火通明也;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金水相涵也。

張造兩幹不雜,木火通明,為食神格。更喜佩印,調停中和,運和宜財地。癸卯一造,庚日申子辰全,為金水傷官中之井欄叉格。年支卯木,洩水旺氣,運喜東方財地,所謂庚日全逢潤下,忌壬癸巳午之方是也。傷官格中,以金水相涵、木火通明、水木菁華,為最秀而貴。若火土、土金,不免偏燥,更須調停中各,方得完美也。

更有祿劫而官煞競出,必取清方為貴格。如一平章命,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合煞留這也;如辛亥、庚寫、甲申、丙寅,制煞留官也。

官煞競出,以取清為貴,合與制,皆取清之法也。然辛丑一造,乙庚相合,庚金未曾合去。辛亥一造,庚金通根於申,克而不淨。官煞並見者,作為煞看,一以印化煞為用,一以食制煞為用也。如甲辰、已巳、戊辰、乙卯,合煞留官也;又丙辰、辛卯、乙亥、庚辰,亦合煞留官也。蓋合制為求其去,合而不去,依然不清。且官煞混雜而四柱配置合宜,即無合制,亦可富貴。如丙辰、丁酉、庚午、戊寅,丙煞生興寅,丁官祿於午,並透通根,真混雜也,發印化官煞為用。一郡守造也。

倘或兩官競出,亦須制伏,所謂爭正官不可無傷也。

官多便作煞論,煞輕便作官看。如一造,庚寅、壬午、丁卯、壬寅,兩官競出,露而無極,過財官旺運而財發巨萬。雖不貴而富,可見非定須制伏也。

若夫用官而孤官無輔,格局更小,難於取貴,若透傷食便不破格。然亦有官傷並透而貴者,何也?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庚合乙而去傷存官,王總兵命也。

王總兵造,乙庚相合,化傷為印,格局取清;己土卑濕,不足以止水,喜其通根於戌,火土厚重,足固提防。運行官印之地,為足貴也。

用財而不透傷食,便難於發端,然干頭透一位而不雜,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貴耳。

祿劫用財與職刃相同必以食傷為樞紐,但格局清而運相助,亦有定富貴者。如丁丑、辛亥、癸亥、癸亥,月劫用財,亥中濕木,不能引化,喜其運行南方(丁未、丙午、乙巳),亦可富貴。此前清某觀察造,科甲出身者也。

用官煞重而無制伏,運行制伏,亦可發財,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官煞重而無食傷制伏,必須有印方可,否則,身輕煞重,再行食傷之運,克洩交加,必危及身命。如一造,戊寅、丙辰、己卯、丙寅,支全東方,官煞旺也,喜得月時兩丙幫身。早處比劫,困苦不堪;中年庚申辛酉,為食傷制伏之鄉,發財數十萬;晚年行財地,破印助煞,復一敗塗地。此我鄉一富翁之造也。

 

 

※、本站四柱八字命理教學所有教學內容及所提之軟體,商標及名稱均為原廠所有。
※、四柱八字命理教學內容版權所有,未經同意請勿抄襲轉載。
E-Mail:ster168ster@gmail.com   Copyright @ 2001~ 2007 By:四柱八字命理教學訓練基地總教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