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四柱推命 >>>《子平真詮評注》
 

目錄

方重審序
徐樂吾自序
《子平真詮》原序
凡例

一.論十干十二支
附干支方位卦圖
附《滴天髓》論天干宜忌 二.論陰陽生剋
附論四時五行宜忌
附五行生剋制化宜忌
三.論陰陽生死
附陰陽順逆生旺死絕圖表 附支藏人元司令圖表
四.論十干配合性情
五.論十干合而不合
六.論十幹得時不旺
失時不弱

七.論刑沖會合解法
八.論用神
九.論用神成敗救應
十.論用神變化
十一.論用神純雜
十二.論用神格局高低
十三.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十四.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十五.論相神緊要
十六.論雜氣如何取用
十七.論墓庫刑沖之說
十八.論四吉神能破格
十九.論四凶神能成格
二十.論生剋先後分吉凶 二十一.論星辰無關格局 二十二.論外格用捨
二十三.論宮分用神配
六親

二十四.論妻子
二十五.論行運
二十六.論行運成格變格 二十七.論喜忌干支有別 二十八.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
二十九.論時說拘泥格局 三十.論時說以訛傳訛
三十一.論正官
三十二.論正官取運
三十三 論財
三十四.論財取運
三十五.論印綬
三十六.論綬印取運
三十七.論食神
三十八.論食神取運
三十九.論偏官
四十.論偏官取運
四十一.論傷官
四十二.論傷官取運
四十三.論陽刃
四十四.論陽刃取運
四十五.論建祿月劫
四十六.論建祿月劫取運
四十七.論雜格
四十八.論雜格取運

 

四十三、論陽刃

陽刃者,劫我正財之神,乃正財之七煞也。祿前一位,惟五陽有之,故為旭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財印相隨,尤為貴顯。夫正官而財印相隨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豈知他格以煞能傷身,故喜制伏,忌財印;陽刃用之,則賴以制刃,不怕傷身,故反喜財印,忌制伏也。

祿前一位為刃,刃者,旺逾其分也,滿極將損,故非吉神。五陽者,甲丙戊庚壬也。何以五陽有刃,五奶無刃乎?五行分陰陽而有十干,甲乙,一木也;丙丁,一火也;長生祿旺,是一非二。陰陽家言,僅四長生,亦僅五刃而已。又刃者,就氣候而言之也,甲木生卯月為刃,若非卯月而乾透乙,或年日時支為卯,則應名之為劫而不名為刃。有名為日刃時刃者,實與劫一也,特其力較重耳。旺過其極,故宜制伏,不論官煞皆宜。在他格用官煞,喜財者不喜印,喜印者不喜財,惟陽刃格以刃強煞旺為美。身旺敵煞,不藉食傷之制伏,惟陽刃格耳。既以身旺敵煞矣,何以又喜印?蓋煞刃相持。印者調和煞刃之間而以愛其氣也。事實上煞刃兩停者甚少,即使真煞刃兩停,亦以印運為最宜,身愈旺更能用煞也。古來如岳武穆造,癸未、乙卯、甲子、已巳,刃旺煞輕,財印為佐,印運為美,至亥運三合會刃,而沖巳,流年辛酉合煞,煞刃相戰,歲運沖激,慘遭奇禍。此陽刃格之最著者也(參觀《命鑒》)。

陽刃用官,透刃不慮;陽刃露煞,透刃無成。蓋官能制刃,透而不為害;刃能合煞,則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與壬合,則七煞有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無功也。

月令陽刃,非皆以官煞為用,特日元旺逾其度者,非用官煞制刃,則不成貴格,言陽刃必帶官煞者,以此也。月令陽刃非盡身旺,如戊子、戊午、丙辰、戊戌,月令陽刃,洩氣太甚,反嫌身弱,須助其刃。子水官星不透,為戊土所制,不能為用,反須以印去食助刃為美,即其例也。煞刃並透,合煞無功,如甲申、乙卯、甲寅、庚午,為一內官命造,則以貪合忘克也。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貴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淺,其貴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財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淺,財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己酉一造,已祿於午,寅午會局,丙火兩透,財旺生煞,子水之之不免孤立。好在財不破印,運行西北,焉得不貴!辛丑一造,煞刃兩停,故財印並美。然而以藏而不露不貴小,似未盡然。如遜清和坤命造,庚午、乙酉、庚午、壬午,官刃均藏而不露,好在乙從庚化,不助官星,官星得壬水損之。運行戊子己丑,化官助身,位極人臣;至寅運會午,財生官旺,而家破身亡。足見格之高低,在於清濁;露而根深,則格局清,所以為貴耳。

然亦有官煞制刃帶傷食而貴者,何也?或是印護,或是煞太重而裁損之,官煞輕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傷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謂印護也,如賈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煞兩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謂裁損也。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競出 ,而壬合丁官,煞純而不雜。況陽刃之格,利於留煞,所謂取清也。

煞刃帶傷食,官煞被制,格之病也,戊印合癸,去其病神,所以為貴。穆造惜乎寅午隔酉,不能會合,又無純粹印運。若年時寅午互易其位,格局更勝。賈平章造,年月寅午會局,乃印而非刃庚金通根於申,身強煞旺而有制,戊生午月,火土炎燥,宜水以潤之,所以調候也,似未可作煞刃格看。丙戌一造,丁壬合官留煞,格局取清,然官煞競出。大要配置得宜,並非定要合制。如前清乾隆皇帝命造,辛卯、丁酉、庚午、丙子,即陽刃格,官煞競出也。

其於丙生午月,內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帶財佩印,若戊生午月,乾透丙火,支會火乙,則化刃為印,或官或煞,透則去刃存印其格愈清。倘或財煞並透露,則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貴兩空矣。

丙生午月,帶財佩印,如丙寅、甲午、丙申、壬辰一造,申辰拱合,壬水通根,刃旺煞強,財不破印,為美,所以掌兵刑生殺大權也。如寅申易位,年申日寅,刃旺而煞不強,即非貴格,。又如丙寅、甲午、丙午、癸巳,佩印不帶財,癸水官星無根,滴水熬干,不能為用,只能從其強勢,失其中和,亦非美格也。至若戊生午月,火炎土燥,再加支會火局。乾透丙丁,旺之極矣,如透官煞,木從火勢,反助其旺,何能去刃存印?如戊午、戊午、戊午、甲寅,雖丙丁未透,然以寅午拱合,甲木反助炎勢,須行金洩土製煞方美。水運逆為用者,如甲寅、庚午、戊寅、甲寅,甲木通茛寅祿,煞旺去刃存印,以印化煞,為得其中和,福壽富貴,名利兩全。此造妙在無財,庚金無根,可置不用,若透財,則破印生煞,格局全破矣。

更若陽刃用財,格所不喜,然財根深而用傷食,以轉刃生財,雖不比建祿月劫,可以取貴,亦可就富。不然,則刃與財相搏,不成局矣。

月令陽刃,日元必旺,財根若深,兩相對峙,必用傷官食神以通其氣,所謂通並也。如甲申、丙子、壬寅、辛亥,喜寅亥相合,木火得其生地,子申會局,食神又得生扶,財氣通門戶,富格也。若刃旺財輕而無食傷,如戊子、戊午、戊戌、戊午,有一申字為子水之根,雖金水不透,非富貴之格,然有相當之結局矣。

 

 

※、本站四柱八字命理教學所有教學內容及所提之軟體,商標及名稱均為原廠所有。
※、四柱八字命理教學內容版權所有,未經同意請勿抄襲轉載。
E-Mail:ster168ster@gmail.com   Copyright @ 2001~ 2007 By:四柱八字命理教學訓練基地總教頭